案由类型
财产案件 (标准分段计费)
离婚案件 (涉及财产分割)
人格权案件 (涉及损害赔偿)
知识产权案件
劳动争议案件
行政案件 (普通)
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
普通非财产案件
管辖权异议不成立案件
标的额 / 赔偿额 (人民币:元)
适用简易程序 / 调解结案 / 申请撤诉
(案件受理费减半)
📄
案件受理费
¥ 50.00
算式:
50 (不超过1万元部分)
🔒
申请保全费
¥ 0.00
算式:
金额为0,不收费
🔨
申请强制执行费
¥ 0.00
算式:
金额为0,不收费
⚖️
计算依据
案件受理费: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三条第(一)项: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。
申请保全费: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四条第(二)项: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交纳30元;超过部分梯级计算,最多不超过5000元。
申请执行费: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四条第(一)项:申请执行按实际执行的财产数额分段累计交纳。